宪法的概念
- 宪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保障了公民基本权利,集中体现了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
- 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具体化。
- 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 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
- 根本任务是: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
宪法的宣誓制度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2018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宣誓制度做出修订,新的宣誓词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的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 口诀:三个忠于,一个建设
- 宣誓仪式可以采取单独宣誓或者集体宣誓。
- 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监察机关均需要进行宣誓
新中国宪法的历史
- 1954年宪法,是社会主义的宪法
- 1982年宪法是现行宪法,当前5次宪法修正案。
- 1988年宪法修正案,私有经济的补充,国家引导,监督,管理。土地的使用权转让。
- 1993年宪法修正案:(1)正处于初级中国特色,改革开放。(2)多党合作,政治协商。(3)国营改国有(4)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5)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集体独立,民主管理。(6)县三改五。
- 1999年宪法修正案:(1)长期初级。(2)依法治国。(3)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按劳分配,多种分配并存。(4)统分结合。(5)个私重要,保合法权益,国家引,监,管。
- 2004年宪法修正案:(1)沿着特色,三个代表。(2)政治文明。(3)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4)土地征收需要公共利益需要,并补偿。(5)非公经济保护合法权益,国家鼓励,支持,引导,依法监督。(6)保护合法的私有财权,征收征用并补偿。(7)社保制度。(8)人权:生存权和发展权。(12)乡三改五。(13)增国歌正式将义勇军进行曲作为国歌
- 记忆口诀
- 1988年:私营土地可转让。
- 1993年:初级特色市场立,五县联产政协制
- 1999年:法制邓论分配多,私营统分反革命
- 2004年:三个代表乡里变,社保人权土地偿。
2018年3月11日年第五次宪法修正案
- 在马列毛邓三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下
- 和谐美丽现代化强国/伟大复兴
- 致力于复兴的爱国者
- 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民族关系。
- 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 和平发展/互利共赢/命运共同体
- 共产党领导
- 增就职要宣誓
- 删主席和副主席不超两届
- 设区的市可定地方性法规
- 增监察委员会
- 增人大产生监察机关
- 删国务院/县以上政府监察职能
- 增人大常委监督监察委职能
- 增人大选举并罢免监察委主任职能
- 增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监察委副主任/委员职能
- 增人大常委不得担任监察机关职务
- 法制变法治